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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种类简要介绍,知识产权的种类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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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种类简要介绍,知识产权的种类有什么

知识产权的种类简要介绍

1.根据国内法的分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章第3节第94~97条界定,知识产权包含:著作权(或版权)(第94条)、专利权(第95条)、商标专用权(第96条)、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第97条)。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类别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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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变现在当下市场愈演愈烈,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1个流量大的网络IP往往蕴含着千万级、甚至上亿元的市场价值。为此,了解关于知识产权的种类非常重要。毕竟你要先知道这个IP受不受法律保护,才会决定购买、融资或者经营。

一、根据国际法的分类

广义的知识产权分类也就是根据国际法的分类,主要是根据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能够分为如下8类: (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3)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中发明的权利。 (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6)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 (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 由于发现本身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中直接应用,即不具有财产性质,许多国家不把它作为知识产权的对象,只是民事权利关系对象,承认和保护其发现者的人身权和获得物质与精神奖励的权利,迄今为止,世界所有国家与条约都不承认科学发现的知识客体的地位。

二、根据国内法的分类

我国《民法通则》对知识产权的规定如下: 第九十四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第九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六条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七条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由以上法条可知,知识产权包含:著作权(或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以上内容,讲述了国际法和国内法关于受保护的知识产权的种类标准。在这里提出这些标准,不仅在于提醒那些没有知识产权的的所有人忽略自己财产,还在于警告那些认为中国法律漏洞,随意遣返别人的IP的人,考虑一下自己违法成本的巨大,难以支付。知识产权的种类总结里有助于我们考虑更好的知识产权的归属。

知识产权的种类有什么

一、主要包含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二、专利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按照专利法规定,经受理、审查,对符合授权条件的发明创造成果,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享有的独占、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本文主要是介绍知识产权的种类的主要问题以及与之有关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在中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和商标法的规定中,知识产权的种类比较广泛,更遍布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中。以下律图网站小编为您作出了简要介绍。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含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的种类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区划标准,国际法和国内法是区划的根据。

广义的知识产权,能够包含一切人类智力创造成果即WIPO所划定的范围,但给予保护的内容却由国内法所确立。例如:“发现权”。对广义知识产权的区划,也有按1992年国际保护工业产权东京大会的标准,将知识产权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利”和“识别性标记权利”两大类。前者包含发明专利权、集成电路权、植物新品种权、Know-How技术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版权、软件权等。后者包含商标权、商号权、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志权。当然,识别性标志也渗透着智力创造,只不过功能、表现形式侧重点不同而已。狭义的知识产权,指工业产权和版权。本书以产生权利的法律依据作为区划的标准。

1.根据国内法的分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章第3节第94~97条界定,知识产权包含:著作权(或版权)(第94条)、专利权(第95条)、商标专用权(第96条)、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第97条)。由于发现本身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中直接应用,即不具有财产性质,许多国家不把它作为版权与有关知识产权保护。

2.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类别 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包含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禁止不正当竞争权。工业产权(Industryproperty)作为一种动产,有企业形态的产权涵义。但又是一种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具有知识形态的含义。工业(Industry)应作广义的理解,它本身就包含农业、工业、采掘业、商业等所有的产业部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称为知识产权三大支柱。地理标志、传统知识、生物多样性等相关知识产权有待国内法加以保护。

3.根据国际法的分类

广义的知识产权分类也就是根据国际法的分类,主要是根据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能够分为如下8类:

a.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b.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c. 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中发明的权利。

d. 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e.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f. 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

g. 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h.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律图小编为您整理关于知识产权的种类的若干规定主要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协助。综上所诉,伴随着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不断深化改革和进步,相关知识产权部门要在原先对于知识产权的种类的相关文件上不断进行完善以适应现行社会的发展状况。现在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包含了全国范围内确权实践的宝贵经验。假如您还想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常识,欢迎您直接咨询律图网站的律师获得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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