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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声音注册商标实质审查标准的提出,我国食用菌商品申请注册和保护机制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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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声音注册商标实质审查标准的提出,我国食用菌商品申请注册和保护机制面临的挑战

我国声音注册商标实质审查标准的提出

2014年5月1日我国新实施《商标法》将声音商标纳入了保护范围(参见《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别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含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能够作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截至2018年11月30日,我国声音注册商标申请量已达622件,但仅有15件申请注册成功(笔者根据官网统计,主要有以下单位申请注册了声音商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诺基亚公司、因特尔公司、广东益华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宝马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奥誓公司、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二十世纪福斯电影公司、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尤妮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世纪福斯电影公司),声音注册商标之难,不言而喻。2014年5月4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申请注册声音商标“滴滴滴滴滴滴”(以下简称“QQ提示音”),申请号为“14502527”,指定使用在第38类“提供互联网聊天、电子通讯以及信息传送”等10个服务项目上。2014年8月24日,商标局驳回该申请注册申请,腾讯公司随即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出复审请求,商评委作出了驳回复审决定书。腾讯公司不服商评委作出的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商评委的驳回复审决定,并要求商评委针对QQ提示音重新作出审查决定(参见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初3203号《腾讯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商评委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直至2018年9月27日,历时4年零5个月的腾讯声音商标案终于落下帷幕,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基本正确,裁判结论适当,腾讯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支持QQ提示音注册商标(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3673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二审行政判决书》)。分析上述声音注册商标案例,主要存在以下难题:第一,声音商标是否具有固有显著性,怎样认定?第二,声音商标使用获得显著性条件应该怎样规定更合理?第三,与传统商标相比,通用性声音、功能性声音和禁用声音怎样规范?第四,与传统商标相比,声音商标相同、近似判断怎样实现,怎么做更直观、更可靠?

我国食用菌商品申请注册和保护机制面临的挑战

我国食用菌品牌商标较少我国是世界第一大注册商标国,2019年一季度,新申请的商标超过155万件,累计申请数达3676.5万件,累计申请注册超过2400万件,有效申请注册超过2100万件,总量超过全球占比40%。2000年~2019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从22.3万件增长到731.7万件,最近几年呈现倍增势态。其中国际商标注册申请约占国内商标的0.08%,主要为电子、机械和服装类。我国菌类申请注册商标数量尚没有统计数据,各方都没有将菌类商标作为1个单独门类列入统计,可见重视程度不足。可是在2017年度新增506个地理标志名录中,仅有9种食用菌类,包含旌德灵芝(13)、遵化香菇(干制106)、遵化香菇(新鲜107)、绥棱木耳(136)、安图黑木耳(207)、敖汉北虫草(干制248)、敖汉北虫草、(新鲜249)、文登花香菇(295)波密鲜松茸(440)。当年获选第七届全国地理标志商标摄影大赛一等奖的是2008年首度入选食用菌行业驰名商标的古田银耳。主要食用菌品牌还是以庆元香菇、龙泉灵芝、古田银耳、岫岩香菇、平泉食用菌、东宁黑木耳、汪清县黑木耳、延边国家级食用菌、伊春原生态食用菌和柞水木耳等地理标志品牌为主。缺乏商标品牌战略意识食用菌企业没有认识到品牌是产品的旗帜,标识观念不强,缺乏强烈的商标意识。首先,各省食用菌行会还有没有标识的,没有标识的行会影响力明显低于有标识的行会。基层生产农户更缺乏商标意识,商标使用以挂靠为主。在国际上也缺乏商标意识,导致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庆元香菇在美国被抢注,给国际市场的竞争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其次,知名品牌主要集中于江浙一带,例如生产型的品牌具有代表性的上海雪榕、上海光明森源、天水众兴菌业,加工型品牌浙江天和、上海大山合、湖北裕国菇业,功能型品牌江苏安惠、浙江寿仙谷、浙江佐力药业,食用菌生产加工设备型品牌浙江宏业装备、浙江青风、杭州弗德里希等。有些品牌申请注册了地理标志,可是没有申请注册证明商标,品牌效应发挥较差。第三,地区品牌较少,例如湖北省在2010年以前仅有60多个品牌,近些年品牌增长速度较快,可是也不能满足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国际上品牌竞争力差,和日本HokutoCorporation、荷兰克里斯汀斯集团、美国施尔丰这样国际知名公司相比,商誉和产品质量都较为逊色。第四,集体商标管理不规范,类似满菇香、大瓦山食用菌合作社等商标还缺乏板块整合。食用菌侵犯商标权事件时有发生2017年全国处理侵犯商标权案件超过3万件,处罚金额4.7亿元,可是食用菌案件处理效果较差。2017年,上海丰科起诉几家白玉菇工厂Finc-W-247菌种侵权无果,代表着我国食用菌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而上海丰科自身在知识产权和商标专利权保护上也缺乏实质行动,自身举措也令人失望。除了品种之外,设备也是侵权的重灾区,各个食用菌设备生产公司之间专利权纠纷不断,创新者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我国食用菌知识产权和商标的保障法律不够健全,还没有一部针对食用菌产业的商标立法,以上四部法律各有侧重,可是难以解决我国食用菌商品侵权的问题。截止到2019年5月10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搜索食用菌专利,共有17027次,其中发明专利占大约三分之二,新型实用新型专利占三分之一,是2010年的3倍,专利发明在A类、C类和B类居多,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工业加工和栽培方法等领域。从1978年以来,我们食用菌产量的占世界总产量的占比从5%上升到70%,1978年、1983年、1990年、1994年、1997年、2002年分别为5.7%、12%、28.8%、53.8%、63.6%、70.6%。明显专利发展水平滞后于食用菌增长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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