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程序
商标复审程序
一、商标复审的类型: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申请不服的复审;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申请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申请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申请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申请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二、商标复审的时间申请人能够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缴纳延期请求费。三、商标复审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2、各类复审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作。3、理由和证据资料四、商标复审的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注册驳回复审或异议复审将做出准予申请注册或不予申请注册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其他复审将做出维持或撤销该商标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的复审】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复审包含商标异议复审,商标驳回复审,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共三项。商标驳回复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注册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申请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异议复审: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撤销申请注册商标复审:对商标局撤销申请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做出的裁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生效。商标复审需提交资料:1、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异议结案通知书2、商标复审申请书;3、商标明确的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资料;4、委托代理组织,并提交商标复审委托书;5、申请注册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