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事项项目库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
于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前
资助标准
(一)境外投资项目。1.境外投资项目,按照企业2019年度实际汇出投资额(美元绝对值),给予不超过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2.企业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和境外商贸平台,按照2019年实际投资额(美元绝对值,含现金、实物等股权投资、收益再投资等),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和对外劳务合作项目。1.企业2019年度新签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对其发生的前期费用,包含项目咨询、项目勘察费、论证费和规划费、文书翻译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费、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费,以及为获得境外工程项目而从银行取得保函所产生的保函费用,给予不超过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2.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在境外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对其2019年度发生的(费用发票开具时间为2019年度)为外派劳务人员向保险机构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外派劳务人员培训费用等,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三)走出去信用保险统保平台。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为降低可能面临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向具有相关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海外投资(股权)保险、海外投资(债权)保险、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出口卖方信贷保险、出口延付再融资保险、海外租赁保险、特定合同保险、买方违约保险,按其实际缴纳保费,我市根据其2019年获得的中央或省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的资金补助给予配套保费补助,单个项目取得市级财政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对象
“走出去资金的支持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广州市内依法登记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依法取得开展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业务的资格;(三)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四)支持对象所申报业务纳入我市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业务统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