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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清算注销流程

  
很多企业对分公司清算注销流程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分公司清算注销流程,希望大家能对分公司清算注销流程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分公司清算注销流程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分公司清算注销流程

在深圳注册公司宣告破产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注册公司没有办理相关注销会带来污点,那么分公司清算注销流程是怎样的?深圳市企业易会计代理有限公司为您解答。

一、清算

1、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并且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拥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领取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清算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制作清算分配方案;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需要按下列顺序清偿:A、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B、税款;C、企业债务;D、未到清偿期的债务;E、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F、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8、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二、注销

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注销的决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

三、税务处理方式

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以上就是深圳市企业易会计代理有限公司为您整理的关于“分公司清算注销流程”的相关内容,更多资讯可继续浏览企业易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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