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1、高新企业享受百分之十五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百分之二十五的基础上降低了百分之四十;
2、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隔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价补助不分面积大小,龙华新区八十万(百分之百配套),宝安区四十八万(百分之二十配套),光明新区五十五万(区每年补贴3万)其他区域均四十万。
3、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五百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五百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A、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B、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5、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产生的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无形资产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百分之五十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摊销。
6、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龙华新区二十万,宝安、罗湖、龙岗、坪山各十万,南山区五万,福田区十五万(高新复审五万),光明新区三十万。
7、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一百八十万元资助。
8、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9、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10、高新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11、深圳市每年从债券发行总额中拨出百分之二十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12、在2008-2020年,深圳将建成五百万~六百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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