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局对商标复审作了如下区分:
1、当事人向商标局拒绝受理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2.审查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的不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其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4.审查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的不满;
5.审查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不满;
6.审查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不当商标的不满。
商标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异议结案通知书
2.商标复审申请书;
3.商标有明确的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
4.委托代理机构并提交商标评审委托书;
5.注册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