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供的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资料;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撰写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要,可以先取回
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获取专利申请号,按规定缴纳专利申请费;
4.进入初审并通过审查后,发明专利申请将在申请日18个月后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布;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请之日起15个月内随时提前披露;
5.进入实质审查(实审)阶段:申请人可以在申请之日起3年内随时向专利局提出实审,也可以在专利申请公开后提出实审,并按规定缴纳专利实审费;
6.经实质审查,该专利符合发明的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授予专利权。按规定缴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年费、印刷费、证书费,获得发明专利证书;授权发明专利将公布。
7.要求在先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的,应当提供在先申请的相关资料。
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以书面或电子申请的形式处理。纸质或电子申请文件不能被口头说明或提供样品或模型所取代。
所有手续文件应按规定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应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完全一致。签名不得复制。所有申请人应在与权利转让有关的手续上签字盖章,其他手续可由申请人代表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名盖章。
如需凭证明文件或附件办理手续,证明文件及附件应为原件或复印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如果只有一份原件,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公证处出具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