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行申请发明专利,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一般申请流程如下:
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步审查、公布、实际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1.验收阶段:
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在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
如果申请以电子方式提交,通常会在2-3个工作日内收到电子受理通知和申请费支付通知/减费审批通知。
2.初审阶段:《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审查依据)
在实践中,我个人认为考官会复习以下内容,欢迎补充:
(1)发明名称一般不超过25个字,化学领域的发明在特殊情况下可允许40个字以内。
(2)请求书、说明书、保密审查请求书(如有)、实质性审查请求书(如有)和专利代理委托书(如有)的发明名称是否一致。
(3)说明书摘要不得超过300字。它可以包含本发明的化学式。
(4)摘要图纸(如有)是否为说明书中的图纸之一。
3.出版阶段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过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立即予以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4.实质性审查阶段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自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之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随时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视为撤回申请。当然,在提出实质性审查请求时,不要忘记支付实质性审查费!
5.授权阶段
过了这么久,终于授权了!在《报名通知》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授权登车费、年费、印花税!
6.年费的支付
授予专利权当年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通知专利权人缴纳年费,并同时缴纳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的每个月,按照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滞纳金金额;期满未支付专利权的,专利权自应付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