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子女教育按以下规范扣除。
第五条纳税人子女全日制教育相关费用,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博士教育)。
年满3周岁,在进入小学之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儿童,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爸爸妈妈可以选择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分居时扣除50%的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不能更改详细的扣减方法。
第七条 交税人子女在我国境外承受教育的,交税人应当留存境外校园选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材料备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