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税怎么算
在我们国家到达一定年龄的情况下就要退休,可是对于一些特殊工作或是工人受了伤,就能够申请提前退休,提前退休或已得到一定的补贴。下面,为了协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协助。
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税怎么算
1.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薪水收入,应按照“薪水、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例6】老A2016年7月因身体原因提前20个月退休,企业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给杨某一次性补贴120000元。
则老A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20-3500)×10%-105]×20=2900(元)
劳动者退休以前提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是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含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薪水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区请示,要求对企业在改组、改制或减员增效过程中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而支付给被解聘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加以明确。经研究,现规定如下: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薪水、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并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薪水、薪金收入,容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
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薪水、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四、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占比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五、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薪水、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六、本通知自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提前退休得到的补贴是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必须根据得到的补贴计算,得到的补贴越多,税率就越高,从而必须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就越高。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