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了湖南省湘潭市及各辖区县(湘潭高新区、岳塘区、湘乡市、韶山市、湘潭县)专利资助、专利奖、高新认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湘潭市
专利:对在潭本科院校、高职以及他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20件以上的给予10万元资助,50件以上的给予20万元资助,100件以上的给予25万元资助,150件以上的给予30万元资助。
当年处于第7至第20专利年度且已缴清当年年费的有效发明专利,资助当年专利年度年费的50%(不含滞纳金)。
当年通过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每件资助5000元。当年通过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获得授权的国际专利,每个国家(地区)资助5000元,每件资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
知识产权贯标:对当年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编制完成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资助。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对当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每家10万元、5万元资助。
专利维权:对于请求人(或原告)为本市企业,设计专利纠纷(含司法)案件,调解结案的,每件给予2000元资助,处理决定(或判决)胜诉结案的,每件给予5000元资助(同一资助对象获得的资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
专利运营:对高校发明专利转让或许可给本地企业,且当年在本地转化实施取得显著效益的,分别给予每件发明专利2万元、1万元资助(同一资助对象获得的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对在潭高职或其他大中专院校专利授权量当年排名前5位的,每家给予2万元资助。
依据:二零一八年湘潭市专利质量提升资助方案
http://xtst.xiangtan.gov.cn/5449/5455/5465/content_310171.html
湘潭高新区
专利:当年申请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获得国外授权的,按照欧洲、美国、日本3万元/件,其他国家(地区)1万元/件给予一次性资助。单件国外发明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当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6500元;当年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当年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每件资助1000元。
专利奖:对当年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和优秀奖并在园区转化的企业,分别给予12万元、8万元和5万元资助;对获得湖南专利奖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在园区转化的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资助。
高新:初次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资助;当年认定(含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家。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且当年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资助。
知识产权贯标:对当年新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且当年发明专利申请5件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
依据:湘潭高新区鼓励科技创新实施办法
http://xthtz.xiangtan.gov.cn/5356/5359/content_865014.html
岳塘区
商标:对于获得各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认证的企业给予0.3-1万元奖励。
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奖励30万元、省长质量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湖南名牌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上述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市、区、园区按占比承担,不重复奖励。
专利:对于岳塘区区属范围内,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5件及以上,给予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000元/件的后补助,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
高新: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初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认定的,给予2万元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到期重新认定的,给予1万元补助。
依据:岳塘区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今年)
http://www.hnxtyt.gov.cn/zwgk/ghjh/content_761877.html
岳塘区促进实体经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方案
http://www.hnxtyt.gov.cn/zwgk/zfwj/content_742861.html
湘乡市
商标:新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新获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分别按2万元、8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新入选省“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的,奖励2万元。
专利:当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以上(含10件)、5件以上(含5件)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新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获批国家、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高新: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
依据:湘乡市促进产业发展奖励办法
http://www.xxs.gov.cn/1876/2056/content_258831.html
韶山市
商标:对新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省级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5万元奖励。
专利:当年授予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商标权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国内的外观设计专利每件4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800元,发明专利每件3000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每件800元。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奖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部分,应不小于50%,有协议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奖:对新获得国家、省级、地市级专利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和个人,分别给予国家级6万元、4万元、3万元,省级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地市级3万元、2万元、1万元。
高新: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
依据:韶山市促进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
http://www.shaoshan.gov.cn/12365/12370/content_601863.html
湘潭县
商标:总部申请注册地在县内的企业,获得国际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分别奖励50万元;获得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分别奖励20万元。
专利:对申请发明专利并授权的企业,每件奖励5000元。对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10件以上的企业,奖励8万元。对通过PCT途径获得国外发达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每件每次奖励1万元(同一专利在不同国家授权最多奖励5次)。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对被评为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通过3年培育期评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增加奖励2万元。
专利奖:对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内本条款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45万元。
高新:奖励高新技术企业,经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
依据:关于招商引资和鼓励企业创新的若干意见
http://swt.hunan.gov.cn/hnswt/zt/zszn/yqfw/201703/t20170323_4113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