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对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奖励;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每次给予 5 万元的奖励;对审核合格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 5 万元的奖励。对从省外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奖励。
参考依据:《唐山市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对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奖励;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每次给予 5 万元的奖励;对审核合格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 5 万元的奖励。对从省外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奖励。
参考依据:《唐山市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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