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华区大型领军企业落户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助标准
(一)对新引进的由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一次性予以3000万元资助;
(二)对新引进的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500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一次性予以1000万元资助;
(三)对新引进的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予以500万元资助;
(四)对新引进的由深圳市统计局与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联合发布的“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一次性予以100万元资助。
同一企业符合上述多项资助条款的,按最高级别进行资助,只补差额不重复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2017年1月1日后,在龙华区依法申请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落户龙华区后两年之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资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大型领军企业落户资助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自落户龙华区之日前两年度内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深圳市工业百强榜单之一的证明资料。
(七)将总部迁入龙华区的相关证明资料。
(八)《监管协议》。
四、办理流程
发布公告-企业申报-资料接收-资料审查-征求意见-对外公示-报批-资金拨付。
五、受理时间
2020年04月15日--2020年12月31日
以上就是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大型领军企业落户补贴资助类操作规程,如需委托代理申报,欢迎咨询高新认定网在线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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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0年龙华区大型领军企业落户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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