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什么资质办理办学许可证
申请办学资质的前置条件
前置条件是指申请办学资质的必备条件,以当地省市下发的文件为准,大致包括:
① 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验资后可以调动使用(部分地区仅需20万元,具体以当地金额为准);
② 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各地有差异,如上海广州深圳等地为300平米,具体以当地为准);
③ 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④ 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机构必须办理专门的办学消防许可证,后面会提到);
⑤ 校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校长是指拥有“校长任职资格证”的人,可挂靠);
⑥ 有2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可挂靠,但按目前最新政策,所有机构老师必须持有教师证,所以建议尽量招聘);
⑦ 所在区域教育行政主管单位其他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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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办学校要什么条件?
除了必要的资金外,就是师资力量(有资格证)、学校用地、教学设备。
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 设立
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十一条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第十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八条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审批机关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办学资质是什么?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培训机构必须具有办学资质,而办学资质的内容则根据培训机构的性质而有所不同。
《民办教育促进法》将培训机构的性质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
营利性机构办学资质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 (文化培训学校)
非营利性机构办学资质为:《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 (职业培训学校)
处罚规定
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属初次违法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警告,再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经整改后仍不达要求的,予以责令停止招生,继续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或继续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凡买卖办学许可证,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举办民办学校的人员应该具有法人资格,而且个人要具有政治权力以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自主的解决问题,不用依靠他人。
2、设立民办学校需要符合当地教育程度发展的要求,要具备教育法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的条件。
3、学校名称首先要确定,然后如果是非营利性学校就要向县民政局提出名称的申请,如果是盈利性学校,就应该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学校名称的申请,确定后才可使用学校的名称。
申请材料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办学许可证
如何取得办学资质
在申请办学资质前,要先确定自己是要办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确定好了之后就要去相关的行政部门提交手续。拿营利性培训公司的注册来举个例子,首先要向教育局提交申请报告及一系列的相关证明,比如:课程设计、内部管理制度、培养目标等等材料。
得到教育局审批通过获得办学许可证之后再到工商局去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工商这边,法人资质,场地面积,场地消防和办学资金等都要符合相应的规定,所有材料递交后还要等着工作人员的审查和实地考察。这两个行政部门全部手续办齐拿到执照,才算是真正拥有了办学资质。
扩展资料:
中国宪法和教育法对举办学校的主体有三项规定。
1、政府办学。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运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办学,国家办学在整个教育事业中占主导地位。
2、非政府组织办学。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可自筹资金(即非国有资金)举办学校及教育机构。为鼓励和发展这种办学形式,国家在用地、有关税收、基地计划安排以及办学经费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帮助。
3、国家允许中国公民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举办学校。随着办学体制的改革,非政府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将是不可缺少的办学形式。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办学,都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办学资格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办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