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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资质合并政策(建设工程资质合并)

  
很多企业对工程咨询资质合并政策(建设工程资质合并)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工程咨询资质合并政策(建设工程资质合并),希望大家能对工程咨询资质合并政策(建设工程资质合并)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工程咨询资质合并政策(建设工程资质合并)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工程咨询资质合并政策(建设工程资质合并)

2020年建筑资质哪些合并改革

将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

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民航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施工总承包资质;

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

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综合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其中,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在本行业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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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工程监理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

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

取消事务所资质。

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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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工程勘察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

将4类专业资质及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

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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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工程设计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

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4类行业资质;

将151类专业资质、8类专项资质、3类事务所资质整合为70类专业和事务所资质。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等级;

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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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改革后那些资质并到一起了呢?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合并为通用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合并为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设甲、乙两级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合并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设甲、乙两级

4.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合并为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设甲、乙两级

5.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合并为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设甲、乙两级

6.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合并为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设甲、乙两级

建筑企业资质吸收、合并、 分立新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4]79号2014-5-28

(建市[2015]20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建办市函[2018]57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江西等4省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进一步明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简称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后涉及资质重新核定办理的有关要求,简化办理程序,方便服务企业,现将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后涉及资质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注册资本金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有关具体申报材料和程序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等要求办理。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4.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5.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即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几家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企业申请资质转移且资质总量不增加的;6.企业外资退出,即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退出,经商务主管部门注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后,工商营业执照已变更为内资,变更后新企业申请承继原企业资质的;7.企业跨省变更,即企业申请办理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的,可简化审批手续,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并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定。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

二、上述情形以外的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企业申请办理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核定。企业重组、分立后,一家企业承继原企业某项资质的,其他企业同时申请该项资质时按首次申请办理。

三、内资企业被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整体收购或收购部分股权的,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3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4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及《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市[2007]18号)等有关规定核定,变更后的新企业申请原企业原有资质可不提交代表工程业绩材料。

四、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后的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应提交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五、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涉及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变更的,按照实收资本考核。

六、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应申报重组、分立后承接的工程项目作为代表工程业绩;合并后的新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重组、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7]229号)同时废止。

2022年建筑资质新政策

1.取消原来的等级划分,改成甲、乙等级2022年的改革力度很大,且改革对企业带来了更大的改变,尤其是在资质等级的调整上,将原来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而一级资质改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的则直接合并为乙级,

2.“证照分离”重新定义资质审核工作这次改革最大的明显就是实行了“证照分离”这对于以往来说,是重大的改革,也是创新性的改革,更是为了以后的政策衔接铺垫相关的工作。

3.特级资质企业改成综合虽然很少有企业能够升级为特级,但在政策上也不能缺少这样的规定,所以此次改革,会将特级资质改成综合,凡是取得综合的企业,在市场中承接的施工项目会更多

4.一级资质改变为甲级资质新的政策中,增加了对建造师的业绩考核,将原来的一级资质企业直接改成甲级资质,那么企业未来承接项目的底气会更足。

5、三级资质以及二级资质直接合并为乙级。所以这种模式,对技术人员的数量上要求更少,但对于建造师而言更加看重业绩这块。另外现在国家实现了全国联网社保,那么企业就必须要给所有的在职人员缴纳社保。未来的工程企业,想要承接项目,不得不想出更多办法,尽力争取项目,对企业而言所面临的压力也是巨大的。

扩展资料:2022年建筑资质新标准和以前的区别、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有改变:新标准中去掉了老标准中的“企业”二字;四个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发生了变化,分别是“建筑工程”替换了“房屋建筑工程”、“冶金工程”替换了“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替换了“化工石油工程”、“机电工程”替换了“机电安装工程”。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考核指标有改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对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要求。适当提高了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等8处。三、新标准中调整了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新增水力发电、取消单项合同金额限制。

法律依据:2022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余条款依此修改。二、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第二款第一项中的“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修改为“专职会计人员”。等

请问:两家工程咨询公司(一家有资质另一家没有资质),合并后资质怎么使用,如想继续使用应该怎么合并?

如果合并后以有资质的公司名称注册,对资质没有影响;如果改变名称,不论何种方式合并均须进行资质变更申请手续,只要注册人员技术骨干没有少于规定的数量,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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