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要具备什么资质?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复杂吗?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大约在每年的3月份,具体以政策通知为准。芜湖市在省奖励的基础上,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还是很丰厚的。
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解答:(微信同号),0551-65300128
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申报截止日前满足成立满365天即可。
二、拥有知识产权
1、没有知识产权不能申报高企
2、知识产权权属人为申请企业;
3、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且其有效期需覆盖整个高企有效期
4、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 书+缴费收据),受让、受赠、并购获得 的知识产权,需提供主管部门变更证明。注意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与主要产品的关联性。
5、知识产权能够在相应的官网查询到有权。特别注意年费缴纳情况。
6、知识产权分为Ⅰ类和Ⅱ类。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级农作物品种、新药、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Ⅱ类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三、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属于八大领域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 、资源与环境、生物与新医药 、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四、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10%
1、职工总数指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2、人员总数与纳税申报表上的人员尽量一致,个税系统人数与花名册尽量一致
3、科技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
4、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5、全年累计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
6、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全年月平均数。科技人员÷职工总数≥10%
五、研发费用占比(根据近一年销售收入,确定三年的研发费占比)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六、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60%以上
1、高新技术产品的判定产品(服务)核心支撑技术属于重点支持的八大领域
2、高品收入占上年度(2020年)总收入的60%以上;(产品收入+技术收入)
3、主要产品(服务)收入之和超过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50%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Tips:总收入=收入总额(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不征税收入
七、创新能力的评价
高企认定按照打分制,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30分、组织管理水平20分、 企业成长性20分,总计100分。5位专家评审的综合得分>70分,高企予以认定通过。
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1.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2.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应及时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
3.准备并提交材料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将下列材料提交认定机构: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组织审查与认定
(1)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并将电子材料(隐去企业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工作系统分发给所选专家。
(2)认定机构收到专家的评价意见和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后,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并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
上述工作应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公示及颁发证书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审批备案汇总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6.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