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华区新落户重大产业项目空间资助标准及申报指南
一、资助标准
(一)新引进的符合《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第二章规定且在我区无自有用地用房的企业,在我区购置研发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的,按总成交价10%予以支持,不超过2000万元。
(二)新引进的符合《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第二章规定且在我区无自有用地用房的企业,在我区租用研发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的,给予房租50%、每一年最高400万元的资助,连续资助不超过3年。
二、申请资格条件
(一)2017年1月1日后,在龙华区依法申请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在龙华区申请注册登记之日前后两年内购置或租用研发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
(三)落户龙华区后两年之内提出申请。
(四)龙华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奖励,十5年内申请注册地不迁离龙华区,且所购房屋十年内不对外出售、不擅自对外出租,否则同意全额退还相应奖励。
(五)龙华区租赁办公用房奖励,5年内申请注册地不迁离龙华区,且所租房屋不擅自转租,否则同意全额退还相应奖励。
三、申请资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新落户重大产业项目空间资助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新引进的符合《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第二章规定的企业相关资质证明资料。
(七)研发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业主证明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业主个人身份证明资料、产权情况证明资料等)。
(八)购置或租用研发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的证明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购买合同、房产登记证明、房产租赁合同、交易凭证单据等)。
(九)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
以上申报资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资料。上传资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资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资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资料一式两份。
四、办理流程
(一)发布公告——企业申报——资料接收——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征求意见——对外公示——复核——送审——资金拨付
五、办理时间
2019年03月14日-2019年12月31日
声明:
本文由 高新认定网 进行整理、编辑和更新,主要目的用于传递企业补贴相关资讯,分享最新企业扶持项目动态。同时结合行业经验对各大企业补贴项目进行解读。
如需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审计,专利申请,企业扶持资金申请,法律咨询,税收筹划等业务,欢迎留言或在线咨询。
转载请标明出处:
标题:2019年龙华区新落户重大产业项目空间资助标准及申报指南
新落户重大产业项目空间资助:http://www.gxpressit.com/qubutie/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