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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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闽民养老〔2022〕50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消防救援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省委专题会议和省领导指示要求,省民政厅与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卫健委及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于近期联合开展养老服务“双十条”措施落实情况调研督导。调研组随机抽查了厦门、三明、南平、宁德等4个设区市23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情况,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82个。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级民政、消防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疫情冲击下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确保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稳定。

二、落实问题整改。厦门、三明、南平、宁德等地抽查发现问题已形成清单(见附件)并录入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各级民政、消防部门要指导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对照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和验收销号清单,逐条梳理完善,逐条跟踪落实整改,做到立行立改。对医养结合机构发现的问题,要主动函商卫健部门齐抓共管。各地应于5月20日前将此次抽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报送省民政厅。

三、全面排查整治。各地要认真对照此次抽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部门协同,增加联合检查频次,按照《福建省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进一步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自然灾害安全、食品安全、服务管理安全和疫情防控安全等,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贯标和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录入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移动端。从5月起,省民政厅将建立并落实相关检查录入情况月通报制度。

联系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兰文武,电话:18950600769,传真:0591-87519591。

附件:抽查养老服务机构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抽查养老服务机构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一、厦门市(2家)

(一)厦门蔡塘金厝边养老院

1.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未依法公示技术服务信息;

2.漏电报警系统显示故障未处置。

(二)厦门金山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1.厨房与餐厅未进行防火分隔。

二、三明市(7家)

(一)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1.老年人居室及活动用房的顶棚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

2.厨房和其他部位之间未形成防火分隔;

3.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用房及其公共走道,未设置声警报装置或消防广播;

4.疏散指示标识未采用灯具型;

5.消防水池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

6.消防水泵未干式安装;

7.水泵接合器设置在消防车无法到达的位置;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联网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代替。

(二)三明市三元区列西街道富华社区照料中心

1.部分疏散指示标识灯具故障;

2.外窗设置防盗栅栏且未开设用于救援、逃生出入口;

3.厨房和其他部位之间未形成防火分隔;

4.部分疏散指示标识未采用灯具型。

(三)三明市三元区列西街道小蕉村幸福院

1.外窗设置防盗栅栏且未开设用于救援、逃生出入。

(四)三明市三元区万寿延漳州餐厅

1.厨房和其他部位之间未形成防火分隔;

2.原主体建筑既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在装修后缺失;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被异物包裹,影响其在火灾情况下正常动作。

(五)三明市清流县永康幸福家园(公建民营)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泵的电气柜处于手动状态;

2.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用房未设置声警报装置或消防广播;

3.室内消火栓箱内未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4.未设置避难间。

(六)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渔沧社区照料中心

1.厨房和其他部位之间未形成防火分隔;

2.既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

3.楼梯间内堆放旧家具等可燃杂物;

4.外窗设置防盗栅栏且未开设用于救援、逃生出入。

(七)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大路口村幸福院

1.厨房和其他部位之间未形成防火分隔。

三、南平市(6家)

(一)南平市潭城街道桥南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长者食堂)

1.局部区域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和火灾探测器;

2.外窗设置防盗栅栏且未开设用于救援、逃生出入口;

3.厨房和其他部位之间未形成防火分隔。

(二)南平市建阳区安庭养护院

1.外窗设置防盗栅栏且未开设用于救援、逃生出入口;

2.老年人用房及其公共走道未设置声警报装置或消防广播;

3.厨房和其他部位之间未形成防火分隔;

4.疏散楼梯形式未采用封闭楼梯间,采用敞开楼梯间未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

5.各类水灭火系统给水非常高压形式,未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三)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敬老院

1.厨房和其他部位之间未形成防火分隔;

2.室内消火栓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共用给水管网和水泵;

3.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的多线控制盘故障;

4.老年人用房及其公共走道未设置声警报装置或消防广播;

5.局部区域未设置火灾探测器;

6.建筑间防火间距不足。

(四)南平市邵武市水北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水北镇王亭村)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悬挂装饰物;

2.厨房和其他部位之间未形成防火分隔;

3.外窗设置防盗栅栏且未开设用于救援、逃生出入口;

4.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泵的电气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

(五)南平市邵武市通泰街道月山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1.厨房和其他部位之间未形成防火分隔;

2.疏散指示标识未采用灯具型;

3.疏散楼梯局部改造为坡道,梯段的疏散宽度不足。

(六)南平市邵武市乐龄长者养老公寓

1.原防烟楼梯间防烟前室及进入楼梯间的防火门被拆除;

2.厨房和其他部位之间未形成防火分隔;

3.局部区域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和火灾探测器;

4.疏散楼梯的地上、地下部门之间未在首层形成分隔。

四、宁德市(8家)

(一)宁德市霞浦县社会福利中心(红景天颐养公寓)

1.厨房与餐厅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

2.高层建筑环形车道转弯半径不足;

3.未设登高操作场地;

4.无消防电梯;

5.部分房间内喷淋头不符合规范要求:设在边墙的喷头与墙体的距离不足,且未采用边墙型喷头;部分房间未设吊顶,喷淋未采用直立型喷头;

6.霞浦青松护理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头上的塑料防护盖未拆除;室内消火栓栓头方向未垂直墙面向外。

(二)宁德市霞浦县崇儒乡卫生院(拟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1.未设双自动系统;

2.部分安全出口堵塞。安全出口门未向外开启,二和三层只有一部疏散楼梯;

3.走道吊顶使用可燃物。

(三)宁德市霞浦县中医院医养结合康复中心

1.未设双自动系统(医院面积超3000平方米的门诊病房合用楼,按规范也要设喷淋报警);

2.未设消防电梯;

3.封闭楼梯间在一层未使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它走道和房间分隔;

4.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

(四)宁德市霞浦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东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1.场所一层内无室内消火栓;

2.部分喷淋头被遮挡;

3.部分房间装修分隔后,未根据新划分的探测区域增设火灾探测器;

4.厨房和其他部位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

5.场所与住宅共用疏散楼梯。

(五)宁德市蕉城八都溪池村慈善幸福院

1.只设置1部疏散楼梯,疏散楼梯不足,且未采用封闭楼梯间;

2.部分场所采用独立式火灾探测器代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厨房和其他部位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

(六)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金泰园)

1.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未依法公示技术服务信息;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CRT(图形显示装置)故障;

4.该单位从业人员火警处置程序不规范。

(七)宁德市康复医院(康养服务中心)

1.未按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2.消防车道和登高操作场地设置不规范。

(八)宁德市蕉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1.采用简易喷淋替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疏散楼梯为敞开式,应按规定设置封闭楼梯,其中一部钢结构疏散楼梯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

3.疏散楼梯下方堆放泡沫箱等可燃、易燃物;

4.信号蝶阀故障;

5.室内消火栓泵和喷淋泵不能联动启动;

6.消防控制室未设值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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