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撤回山西环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并住建字[2019]59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2021年1月25日,我局印发了《关于督导2021年度双随机核查未报送资料企业尽快报送相关资料的通知》(并住建字〔2019〕21号),并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报回资料的企业逐一进行了电话通知。截止目前,山西环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未按要求上报核查资料。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四章第二十四条、二十八条之规定,山西环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详见附件)不再具备现有资质条件。拟撤回以上23家企业相关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至5月24日。拟撤回资质的企业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提供有关材料,报我局建筑业市场处。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规定撤回企业相关资质。
联系人:王峰、胡月
联系电话:0351-5625623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