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一批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项目补助受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中补助项目交易期由 “2021年1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增加至“2021年12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申报单位提交日期顺延至8月31日,局级部门审核顺延至9月2日,纸质材料受理日期顺延至9月4日。
此外,如有符合补助要求而未申请2021年度第三批补助(交易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的单位此次可以进行补领。
咨询电话:
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郭志毅 24436192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赵红美 58832961
特此通知。
2020年8月14日
附件: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一批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项目补助受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