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建筑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不合格企业整改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关于2021年度建筑企业及相关企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的通报》(冀建工函 〔2018〕72号)要求,现将“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不合格的建筑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整改结果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hebjs.gov.cn)予以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1年3月7日至3月16日,共10天。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市场处、城建处反映(电话:0311—87807203(施工);0311-87807260(市政);0311-87905065(造价);传真:0311-87805207;邮箱:jgczqyj 163.com)。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采用实名。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整改合格企业视为合格;企业申请注销该项资质的,应在公示期满前完成申请注销的相关程序。
四、公示期满,对整改不合格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1.整改合格的建筑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2.整改不合格的建筑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3.申请注销该项资质的企业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