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支持内容
(一)支持对象
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且未获得过工业设计专题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二)具体用途
围绕《广东省工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出的重点任务,以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等载体为依托,针对企业设计能力不足等薄弱环节,支持企业提升基础研究、设计应用、设计服务等能力,完善产业支撑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企业和产业设计创新能力,支撑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支持方向
1.对工业设计载体建设有较大促进作用,设计能力提升较为显著的建设项目。
2.在工业设计理论和共性研究方面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重要突破的基础研究项目。
3.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设计成果转化、交流合作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4.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产学研联动的设计人才培养项目。
二、入库要求
(一)项目于去年7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目前已完成,且通过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验收审核,完成项目立项时所承诺的技术与经济指标任务,对企业(平台)设计能力提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项目实施地需在广东省境内,省属企业可在项目实施地申报。
(三)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些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四)项目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
三、奖励方式及标准
奖励方式采取事后奖补。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总额的30%(不含税),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