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建质质函〔2017〕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试点申报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试点申报工作,切实利用试点工作,提高本地区的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试点申报的各项工作,有基础的地市可申报多项试点。
请各地市于5月1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到省建筑业管理局。联系人:王挺,电话:0571-89892138、89892120(传真),邮箱:465224827@qq.com。
附件:《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建质质函〔2017〕14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