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包含什么?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是指检测机构按照委托方提供的测试功能点,对其指定的软件产品进行功能性的检测和验证,确保这些功能都得以实现并能正常运行。
同时,软件产品登记测试的报告也是申请软件产品登记所必须的条件,对于审查方而言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是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根据2009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第二章第七条),同时经登记和备案的国产软件产品可享受国务院办法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依据9号令第八条第(五)款和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国产软件或进口软件在申请登记备案时必须提交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资料。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就是为了协助各软件企业进行软件产品登记而专门设立的一种测试种类,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验证软件产品的基本功能是否实现,能否正常运行等。其次通过出具专业规范的测试报告,让企业用于软件产品登记等事务的办理和申报。
必须注意的是,不是每个测试机构都能够出具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或者说不是每一家出的都是有效力的,都是被专业业界和政府认可的。首先,拥有该类资质的检测机构都是经过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核并通告的,通常而言是经信委负责相关检测机构的认证。此外,能够出具该类资质的检测机构都是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对应行业类别的检测认证的,也就是简称的CNAS资质。
二、特性
软件是一种逻辑产品,不是客观的实体,具有无形性,它是脑力劳动的结晶,它以程序和文档的形式保存在作为计算机存储器的磁盘和光盘介质上,通过操作计算机才能体现出它的功能和作用。
软件产品的生产主要是研制,软件产品的成本主要体现在软件的开发和研制上,软件定制研制完成后,仅必须较少的人力和物力,通过复制就能够产生大量的软件产品。
软件产品生产主要是脑力劳动,还未完全摆脱手工开发方式,大部分产品是“定做的”。
软件费用不断增加,软件成本相当昂贵。软件的研制工作必须投入大量的、复杂的、高强度的脑力劳动,它的成本非常高。
三、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通常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近几年中,我们国家的科技和经济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也是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会研发各类的软件产品,为了确保软件都是符合相应的标准,国家也是要求所有的软件都要经过专业的测试和登记,假如软件不符合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也是不能够进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