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优惠政策有什么?截止2021年1月份,安徽省16个地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优惠政策汇编如下。安徽省内16个地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就找专业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0年高新技术企业代理经验,从前期准备到后期维护全程协助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管理工作。
合肥市: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
政策来源: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六安市:
1、上1年度连续第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或当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奖励企业研发团队。
政策来源:六安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2020年10月版)
2、对园区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40万元的奖励;对园区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园区列入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一次性给予4万元的经费补助。
政策来源:《六安市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秘〔2018〕111号),享受主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
3、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奖励10万元。
4、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主要贡献指标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1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黄山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拓展险种范围,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
政策来源: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滁州市: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连续认定的企业,每两次通过认定(首次认定的企业从第二次开始计算),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滁州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滁政办秘〔2019〕119号
池州市:
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一次性支持3万元。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政策来源:池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池政〔2018〕83号
阜阳市:
对当年新认定及第2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连续4次及以上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阜阳市促进科技创业创新扶持奖补政策
淮北市:
淮北市鼓励企业技术升级,对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通过市级评审推荐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淮北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 2020年10月版
蚌埠市:
1、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对首次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上述资金全部奖励给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作人员。
2、对年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均增长2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年薪15万元以上的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个人一定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个人对地方经济的贡献。
3、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规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4、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首次入规且当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和1亿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和5万元奖励。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连续两年增长,按以下条件一次性给予奖励。
当年总产值上述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的奖励资金全部奖励给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作人员。
每一年安排1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人员培训、县(区)科技工作奖励以及对科技联络员和科技特派员每人600—1200元工作绩效奖励。
政策来源:蚌埠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淮南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对首次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评审的给予 6 万元资助;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到 10%、15%、20%的,分别给予 2万元、4万元、6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淮南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马鞍山:
首次认定或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
铜陵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等5个办法的通知
芜湖市: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具有芜湖特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在省奖励的基础上,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科技型小微企业登记入库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按市税务部门认定的企业上1年度研发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对列入市“瞪羚培育企业,按市税务部门认定的企业上1年度研发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
政策来源: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
亳州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在省补助范围内的险种,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30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层2万元奖励,增幅每提高2个百分点,增加奖励0.5万元,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来源: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亳政〔2017〕40号
宣城市:
1.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对当期完成培育计划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5万元的补助;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对到期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入库税收平均增速不低于20%、上1年增速不低于全市税收平均增速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3.对当年被评为全市十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管理和研发团队。
政策来源:宣城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
宿州市:
对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市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从市外整体迁到宿州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同等奖励。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经市推荐上报的,市给予3万元申报资料补助费用。对首次纳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市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加强依法依规统计,对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且当年高新产值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速3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以上奖励事项,县区(园区)按不低于市奖励资金的额度予以支持。
政策来源:宿州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意见 宿政秘〔2019〕39号
安庆市: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从市外整体引进到本市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对2020年度规上工业企业中,经省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企业且产值增幅超过15%的,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首位产业企业奖励金额提高至15万元。
对首次入规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且增幅超过15%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且增幅超过15%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上缴税收每增长1个百分点,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来源:安庆市2020年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宜政发〔2020〕8号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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