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防止商标淡化的若干建议(1)商标知名度与显著性的维护关乎1个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商标反淡化不仅是立法、司法、行政部门的责任,更是企业自身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且企业在整个商标反淡化大战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就下文对我国企业在商标反淡化战役中提出几条简要的建议。一、增强企业的商标保护、淡化防范意识在商标的选择使用之初,企业应尽量选择显著性比较强的商标加以使用、申请注册。显著性较强的商标对日后的商标推广维护、产品的宣传销售、企业的做强做大都有十分明显的作用。相反,假如选择显著性较弱的标志作为企业的商标来使用的话,那么随着企业商标的知名度越来越大,商标被混淆、淡化等侵权现象就较容易出现了。如联想企业,在中国是1个知名企业,当初在选择“lenovo”作为自己商标的情况下,也是经历了一番波折。联想企业曾经使用过“legend”(即联想的英文直译)作为自己的商标,后来在走向国际市场时发现“Legend”这个名字几乎在欧洲所有国家都被申请注册过,申请注册范围涵盖食品、汽车等领域。因此联想企业愣是在“legend”已十分知名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商标改成了“lenovo”。事实证明联想企业的做法是十分明智的。企业在选定自己的商标后,就应当不断维护商标的声誉、保护其不受别人不法行为的侵害。企业应对自己的商标有足够的重视,密切关注外界有无使用其商标或相似商标的情形,一旦发现自己的商标有被淡化的嫌疑之时,即应立即站出来采取积极的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商标淡化是1个渐进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积累,淡化的后果就会越来越明显。假如一直等到商标的声誉被削弱、显著性被减淡的情况下,才想到要去维权,那么就已经赶不及了。“培罗蒙”商标纠纷案件就是1个典型的维权太迟的负面案例。“培罗蒙”西服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是上海1个十分著名的品牌了。后来“培蒙”西服在市场上出现,两者的商标十分相像,并且产品也很类似。照理说,“培罗蒙”企业应积极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可是一直到“培蒙”西服的知名度高于“培罗蒙”,“培罗蒙”的影响力大大受此影响时,“培罗蒙”企业才想到要出来维权。但为时已晚,“培蒙”也已经发展成为驰名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培罗蒙”反倒成了“搭便车”的嫌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