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驰名商标事后认定原则

  
很多企业对驰名商标事后认定原则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驰名商标事后认定原则,希望大家能对驰名商标事后认定原则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驰名商标事后认定原则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驰名商标事后认定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提出了人民法院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的原则,这就是所谓的被动认定、个案认定原则。事实上,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权的确立,就自然确立了相应的一些认定原则,如事后认定原则—在发生了具体的侵犯商标权纠纷后才予以认定;个案认定原则一在具体的个案中商标驰名与否的认定仅对该案有效;被动认定原则——仅有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请求认定商标驰名时才会在审理中就涉讼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因需认定原则—仅有案件审理中必须扩大涉讼商标保护范围时才能就该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动态认定原则——驰名与否是一种事实状态,这一状态不是恒定不变的,而是随时在发生着转变,因此司法认定的驰名与否应以案件涉及的被控侵权行为发生时为认定的时间点,个案认定只对个案发生效力,并不当然能够作为其他案件的审理认定的依据。事后认定原则事后认定原则指驰名商标的认定必须在发生了具体的纠纷后才能进行,假如没有当事人因侵犯商标权纠纷提起诉讼,则不存在驰名与否的司法认定问题。商标纠纷属于知识产权纠纷,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PS),包含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应被明确为私权,而私权是属于能够交由权利人自行处分的权利,除非构成刑事责任,否则国家的司法权不可能主动介入。因而在驰名商标的认定上,司法权的行使也必须由当事人就具体的纠纷提起诉讼,这是司法认定的前提。假如当事人没有纠纷,或者有了纠纷不提起诉讼,则司法机关没有介入的必要和可能。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