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必须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申请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将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申请注册商标。(2)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应交送《商标续展申请书》、《注册商标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交送《商标代理委托书》1份。(3)商标续展申请人名义、章戳,必须与《注册商标证》中的申请注册人和《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一致,申请人地址要具体详细,与《注册商标证》保持一致。(4)《商标续展申请书》上应填写注册商标号,续展商标的类别应按照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