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加国际展览会的商标保护

  
很多企业对企业参加国际展览会的商标保护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企业参加国际展览会的商标保护,希望大家能对企业参加国际展览会的商标保护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企业参加国际展览会的商标保护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企业参加国际展览会的商标保护

(一)企业参加国际展览会缺乏商标保护意识的后果。我国加入WTO以来,会展行业蓬勃发展,“会展经济”全面形成,每一年以20%以上的速度在递增。就展览项目数而言,中国仅落后于全球第一的美国,展览场馆数量则居世界第三,排在美国和英国之后。在中国,影响最广泛、最具权威性的国际展览会当属“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广交会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在广州主办,自1957年开始每一年分春秋两届,目前已举办了124届。广交会是中国综合性出口商品展览会,据估算,广交会期间的贸易洽谈额约占中国全年出口贸易额的三分之一。随着经济发展全球化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参加国际展览会已经成为国内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宣传产品、开拓市场的重要途径。与传统的印刷品、电子传媒、电视广告等营销方式相比,参加国际展览会不仅能够了解同行业技术发展最新动态,面对的更是目标顾客、潜在顾客,不仅能够收获订单,也能直接向目标顾客、潜在顾客做宣传、做推广,进一步提高了宣传效果,降低了营销成本。在会展中的商务成本几乎是传统直接销售方式的一半。参加国际展览会为企业推广产品、推广企业知名度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知识产权被侵权的机率和风险。现实中,国内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往往没有及时将自主研发的技术、产品以及商标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申请程序加以稳固化,尤其是参加展览会后,扩大了商品、企业知名度,却由于没有及时申请注册商标、专利申请,商品商标被抢注、专利被抢先申请的现象屡见不鲜。企业知识产权被侵权,企业就会遭受以下两大方面的损失:一是专利权赋予专利权人的独占权,给予了专利权人独一无二的市场竞争主导地位和优势地位,没有及时专利,前期为研发技术、产品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巨大研发成本被侵权者所分享;二是因商标被抢注导致企业必须更换商标,影响公司产品销售量,摊薄企业市场份额,浪费了前期企业在对产品、品牌的推广、宣传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还可能导致企业在市场上的公信力下降,甚至可能遭受抢注者的恶意勒索。(二)运用展览会商标注册申请优先权条款预防商标恶意抢注。1.评估商标风险。对拟于参展中首次使用的商标,在未来有可能进行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国家,尤其是拟参展展览会所在国家或地区是否已经申请注册,进行商标查询。假如经过查询,已有申请注册商标,则应及时更换自身参展商品商标,排除侵犯别人商标权的风险,以防因侵犯别人商标权而使所有参展产品受到扣押,影响企业声誉;此外,展览是推广公司产品和商标的机会,假如使用的是别人已申请注册的商标,及时予以更换可避免浪费为宣传、推广所投入的资源。2.制定取得商标权方案并实施。防范商标抢注最保险的方案就是取得商标权。由于参加的展览会是国际性的,并且所参加的展览会通常都是行业性的。因此来参展的都是来自全球的同业竞争者,可能发生恶意竞争者或以抢注别人商标进行盈利者将企业的商标在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进行抢注,因此在企业将来可能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国家和地区,应争取事先取得商标权。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保护商标原则,即“申请注册在先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制定不同的获取商标权的策略,对于“使用在先原则”的国家,例如美国,由于获取商标权必须基于实际使用商标,只能根据本企业商标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而对于“申请注册在先原则”的国家,及时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就是最优化的策略。可根据《商标国际申请注册马德里协定》,通过原属国的商标局,向知识产权国际局(以下称“国际局”)提出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指定注册商标申请的具体国家),并注意合理运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在任一成员国首次申请申请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申请日为优先权日,即自该注册商标申请的申请日起为期6个月内,商标注册申请人以同样的商标、同样的商品类别,向其他成员国提出注册商标申请,均能够该优先权日为申请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也能够分别委托各国代理人到各国进行注册商标申请。假如明确申请申请注册商标的国家较多时,通过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是优选。3.参展应急方案。但假如企业马上就要参展了,赶不及制定全球获取商标权的方案并实施商标注册申请流程,那么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1)先提交国内商标注册申请。这样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给予的自该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为期6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能够从容地明确必须提起商标注册申请的国家,是否通过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程序进行办理等等,并予以实施。(2)直接参展,保留好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那么在参展六个月内能够提交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可享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及我国商标法给予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的优先权,必须在其他国家申请并享有相同申请日期的,需注意在此期限内提交注册商标申请,并声明优先权。4.参展后关注是否被抢注。参展后应注意本企业参展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是否在国内被抢注。假如在国内被抢注,应了解抢注商标的详细信息,例如申请时间、申请人,尤其必须关注商标的审查进度,以便及时在3个月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申请。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