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商标的经济意义在于保护正常经济活动中从事商品和劳务交换各主体的正当权益。这就排除了对非经济活动的申请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为禁止申请注册大量商标而不使用经济活动的行为。各国商标法都明文规定:商标取得申请注册后。应当投入商业使用。但各国对使用期限有不同的要求。例如。英国.法国.德国.泰国等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年;日本.韩国.意大利.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规定为3年;巴西.智利等国家规定为2年。也就是说。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若注册商标后连续2年.3年或5年不使用。商标主管部门应主动或依第三方请求将申请注册商标从申请注册簿上删除。有些国家对商标使用的规定更为严格:美国法律规定。注册商标后第5年。申请注册人应当向商标当局递交一份使用声明。以宣誓该商标已在美国实际使用。这种使用声明应当是真实的。假如没有实际使用却递交使用声明。一旦被发现。将以欺骗罪论处。还有的国家规定。商标在续展时。申请人应当提供3年或5年内的使用证据。证据不足。主管当局拒绝续展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