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法中,就像在许多事情中一样,对1个问题的回答通常催生出新一代的问题,而不是最终明确问题。我怀疑,在欧洲范围内删除商标时以图形标明形式的要求将是其中之一。无论是否要求以图形方式显示提议的商标,仍必须以容许其被清除,申请注册和防止侵权的方式与知识产权局联络。保持清晰,准确的登记册的义务并未随之消除。诸如声音,气味或形状之类的非常规商标之因此如此命名,是由于它们与传统和标准的字标不同,并且在申请注册方面也因此更具挑战性。2014年,Marks&Clerk强调了非常规商标注册申请面临的两个主要挑战-图形标明的需求以及用作来源标识符的需求,从而证明了它的独特性。他们还预测,诸如3D打印机之类的技术的兴起将导致对非常规商标需求的相应增长。不幸的是,我仍然无法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打印弗莱的巧克力奶油(尽管我担心那天到来时我椅子的健康状况),并且由于它与糖果有关,我怀疑我们会依赖制造商在一段时间内创建的形状。然而,在审查有关糖果业的判例法时,形状尽管能够说是非常规商标系列中最简单的一种,但事实证明,既要申请注册又要维护,既要抵制侵权,又要面对日益复杂的法庭和消费者的观念。取消对图形标明的要求,由于它特别涉及由形状组成的商标,是否会使申请注册和执行变得更容易或更复杂?形状注册商标的新“金标准”是什么?以及这将怎样影响当今在商业中使用的许多形状,这些形状以前不能满足人们认为足够清晰和精确的图形标明的要求?取消对图形标记标明的要求是最近的事情,接下来的几年将为人们带来有趣的阅读体验,由于公司都在利用其新发现的自由,并发现可能未曾预料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