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印度尼西亚关于商标和地理标志的第20号法律第1条第5款的规定,商标权是指国家在一定阶段内授予申请注册商标所有人专有的专有权,仅可单独使用该商标给他/她,或将许可授予别人使用该商标。参照上述含义,商标所有者拥有其商标的全部权利,包含禁止其他方使用被认为与其商标在本质上或整体上具有相似性的商标或商标。含义还表明,作为商标专有权的所有者,申请注册商标所有者能够采取任何必要的法律行动来维护和执行其权利。HugoBoss商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ugoBossTrademarkManagementGmbH&Co.KG)作为HUGOBOSS驰名商标的所有者,强加了这一点,以保持其商标的存在和专有权,该商标已在世界各国申请注册。实施HugoBoss商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诉讼还旨在避免其他各方从中受益并搭便车,HUGOBOSS商标的声誉可能会影响HugoBoss商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良好声誉。可是,假设HugoBossTrademarkManagementGmbH&Co.KG对故意和未经善意使用的其他各方采取的法律行动,则有的人没有完全理解商标所有者在实施商标专有权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与HUGOBOSS商标在本质上或整体上相似的商标构成了创造力限制。事实上,作为抗议的形式雨果博斯商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KG反对利用法律手段和使用HUGOBOSS商标被其他方,英国喜剧演员谁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意识的改变他的名字以前乔·莱西特成为HugoBoss找出HUGOBOSS商标所有人的反应。更改名称已在联合王国政府中正式记录,并由联合王国法院将更改名称契约合法化证明。同时,到目前为止,HugoBoss商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尚未考虑采取法律行动,宁愿不回应抗议。实际上,HugoBoss商标管理GmbH&Co.KG采取的法律行动是合理的,也是HugoBoss商标管理GmbH&Co.KG作为申请注册和知名所有者的专有权的实现和利用形式。HUGOBOSS商标。除此之外,它还旨在向公众教育商标权对于维持产品的存在和排他性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