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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安宁市高新奖励100万,发布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15条措施(奖励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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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安宁市高新奖励100万,发布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15条措施(奖励政策介绍)

近日,安宁市政府印发《安宁市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15条政策措施》提出,坚决打好稳就业和促增收“组合拳——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相对低收入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年内培训22000人次以上;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符合条件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办理最高额度20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申请办理最高额度1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全市将大力引进培育科创型企业,支持企业建设研发创新机构,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等联合建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积极支持企业品牌建设,支持企业提升质量,对新获“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昆明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昆明市知名商标的产品,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的工程项目,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实施标准化战略,对参与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 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安宁市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15条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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