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是所有包装中最容易刺激销售的重要元素,因此为了增加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也必须选择能够突出商品特性的色调组合,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品牌的特征,让消费者更容易识别,从而产生对顾客的强大感召力。因此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就必须颜色组合商标了,然而颜色组合商标并不是那么好申请注册的,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颜色组合商标是不容许申请注册的,那么什么情况下颜色组合商标不予申请注册?
1.与别人申请注册的颜色组合商标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标不能申请注册,由于容易导致混淆。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在申请注册商标以前做好商标查询工作,颜色组合商标查询不仅仅为了查询商标近似情况也是为了查看商标的显著性特征。由于对颜色组合商标而言,显著性特征尤为重要。
2.颜色组合商标与已经申请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颜色组合相同或者相似不能申请注册。
3.申请申请注册的颜色组合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不予申请注册。
4.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与别人已经申请注册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商标相同或类似。容易导致混淆的。也应当不予申请注册;
5.颜色组合商标其他不予申请注册的情形,关于这个方面能够查看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颜色是优秀设计的基础。品牌的颜色能够激起人们在感情上的共鸣,促使人们选择你的品牌。鉴于颜色对销售的巨大作用,在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的情况下一定为你的品牌精心选择合适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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