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是家庭常用的一些为生活提供便利的用电设备,如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各种小家电等等。那么电器属于注册商标分类中的哪一类呢?下面企业易顾问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该项内容。
电器属于商标类别第11类灯具空调(1104,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电器商标第11类的类似群组包含包含:第7类,0723组,厨房家用器具,包含家用豆浆机第11类,1104组,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包含微波炉。
1101,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含汽灯、油灯)
1102,喷焊灯
1103,汽灯,油灯
1104,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含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
1105,制冷、冷藏设备(不包含冷藏车)
1106,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含冷暖房设备)
1107,加温、蒸汽设备(包含工业用炉、锅炉,不包含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
1108,水暖管件
1109,卫生设备(不包含盥洗室用具)
1110,消毒和净化设备
1111,小型取暖器
1112,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1113,核能反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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