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与申请注册商标在法律保护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不太了解的朋友可能会将二者弄混,二者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二者的区别究竟在哪儿呢?下面企业易顾问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第一、取得方式不同。在中国,对商标实行自愿申请注册与强制申请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其做法是除按规定某些特定商品必须使用申请注册商标以外,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申请注册原则,即申请注册的享有专用权,未申请注册的仍可使用,但不享有专用权;而对企业名称,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准使用,也就不享有名称权;
第二、权利特征和内容不同。商标权是工业产权,只具有财产权的特征,不带有人身性,而企业名称权是一种兼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特征的权利。因此,企业名称权一般不容许单独转让或者许可别人使用;
第三、登记申请注册的依据不同。申请注册商标是依据商标法规定进行申请注册,而企业名称则依据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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