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管理是
服装商标
标志管理的核心,服装协会在借鉴国际惯例和经验的基础上,以中介组织形式将服装产品作为中国第一例质量证明商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用法律手段实施标志管理,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服装协会《服装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的标准、规程、准则和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以标志委托管理的形式明确各省(区、市)服装产品的管理机构,建立1个较完善的管理体系,保护了服装产品事业的发展。服装商标性质是质量证明商标,具有商标所拥有的特性:
1、商标专用权。中心是代表服装协会负责全国服装产品管理与协调工作的机构。商标标志专用权属中心,未经中心许可,任何人无权使用服装标志。
2、商标限定性。商标标志专用权只在中心申请注册的十三类商品上有效。服装协会《服装产品标志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标志使用权仅以中心颁发服装产品证书指定的产品为限。
3、商标保护性。服装商标标志只在已申请注册的国家受法律保护。随着国际市场同类相关服装的需求,中心将对进口服装较多的国家开展服装商标标志申请注册工作,以保护中国服装行业国外的潜在市场,并为服装行业出口贸易创造条件。中心已将服装商标标志在日本、西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申请注册,并制定了《服装产品出口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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