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弄清1个问题,"抢注"是指抢先申请注册的意思,并不是说有"抢注"行为就会被驳回,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别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一条的出发点在与反对不正当竞争,由于你大了解您那边的具体情况因此不能做出具体判断,假如申请注册商标真的被抢注也别太着急,下面企业易注册商标网顾问为您介绍一下商标被恶意抢注的救济方式。
被抢注方在发现商标被抢注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资料进行救济:1、证明抢注方恶意抢注商标:
(1)抢注方主观方面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抢注方申请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是否用在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上,这种产品或服务是否与被抢注人的产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
(2)抢注方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抢注人利用与别人同行的关系;利用与别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别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商标代理人等,在其进行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申请注册。
2、被抢注商标品牌的影响力资料:
证明品牌在当地知名度较高、已经家喻户晓,而抢注人与被抢注人在同一地区。3、抢注人与被抢注人存在利益关系:
收集了上述证据资料后在被抢注商标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异议;假如商标已当被核准申请注册,被抢注人在5年内能够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撤销被抢注的商标。假如品牌影响力不大则救济成功率很低,因此保护商标最好的办法是进行注册商标,以保护企业利益。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