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吗?分公司怎样纳税申报?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1个分支机构,法律上和经济上都不具有独立性,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尽管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但在总公司容许的情况下,能够独立核算纳税申报。一、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吗?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因此也不是独立法人。二、分公司怎样纳税申报1、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的非独立核算指的是分公司不能单独开立基本账户,不能单独领用发票,能够在总公司下设单独账户,统一纳税。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19条的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税务登记表中的核算方式是指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核算方式。2、分公司独立核算的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以及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可由总公司明确。分公司与总公司经营的业务相同,分公司实行报帐制度,在所属地办理相关证照。国税这块,经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分公司实行增值税预征,其次由总公司统一抵扣;营业税按公司所属地分别缴纳。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以及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三、关于分公司纳税申报的答疑网友提问:公司开设分公司后必须独立纳税申报吗?回复: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地且同一管辖区的情况下,能够由总公司统一纳税申报,假如不在同一地区,那么按照属地原则,分公司要单独在其所在地进行申报的。网友提问:分公司怎样纳税申报,必须由总公司统一纳税申报吗?回复:不一定统一纳税申报。增值税在业务发生地缴税;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申报;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工薪的机构代扣缴。我国税法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纳税申报;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区别分公司独立核算还是总公司统一申报,主要有以下3点,若都为“是”,则分公司独立核算。1、是否独立开设银行账户;2、是否独立记账;3、是否自负盈亏。从我们介绍的内容可知,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分公司纳税申报分为两种情况: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二者所对应的纳税方式有所差异,因此,要以分公司实际财务核算方式来明确纳税申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