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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需要注意的涉税问题(缴税的注意事项)

  
很多企业对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需要注意的涉税问题(缴税的注意事项)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需要注意的涉税问题(缴税的注意事项),希望大家能对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需要注意的涉税问题(缴税的注意事项)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需要注意的涉税问题(缴税的注意事项)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需要注意的涉税问题(缴税的注意事项)

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注意什么涉税问题?例如: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抵减税额问题;还有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问题,是3%还是5%呢?这些都是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涉税问题。为了协助大家解答疑惑,接下来 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小规模纳税人经常遇到的一些涉税问题。

1.小规模纳税人什么情况可减征税款

问:我公司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每个月只能按照销售额全额缴税不能有任何抵扣?

答:不是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小规模纳税人也有能够进行税额抵减的情况,那么就是初次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即我们俗称的“税控设备”,购买税控设备的金额是能够全额抵减税额的,本期不足抵减的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此外提一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仅有3%还有5%

问:我公司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我公司是不是都是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税款呢?

答:不是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1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不仅有3%还有5%,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大部分都是使用3%的征收率,可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租赁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这几种业务,适用的征收率均是5%。

3.小规模纳税人从季度中间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方式

问:我公司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从季度中间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那么我公司这1个季度应该怎样申报呢?

答:从季度中间成为一般纳税人,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起开始按月申报,而季初的那1个月由于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期限为季后15天内。举个例子,你公司从2月1日起成为一般纳税人,那么从3月起要按月申报上1个月的税,而在4月申报期前都能够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申报1月份的税。

4. 全国鉴证咨询业及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我公司是一家从事鉴证咨询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业务的原因必须开具专票,那么除了去税务机关代开专票这1个途径之外还有其他途径吗?

答:有的。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将全国范围内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文件规定:“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必须开具专用发票的,能够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必须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除了鉴证咨询业以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够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能够看文件。

文件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5.小规模纳税人未开票收入的申报表填写问题

问:我公司是一家从事物业管理的小规模纳税人,每1个季度都会有一些物业主缴纳物业费时不必须发票,我公司就有一些未开票的收入,可是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并没有未开票收入这一栏,那么我公司应该怎样填写申报表呢?

答: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票不含税销售额必须填入申报表主表第2(或5)栏;小规模纳税人用税控盘自行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必须填入申报表主表第3(或8)栏;而小规模纳税人未开票收入的不含税销售额加上主表第2(或5)、3(或8)栏的不含税销售额的总和填入主表第1(或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中。

6.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常见问题

问:我5月份刚新成立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按季申报,5月销售额3万元,6月销售额5万元,其次我七月申报第二季度时,是否因企业5月和6月之和没有超过9万元,因此免税吗?

答:不免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1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即由于企业实际经营期仅有两个月,因此免税额度为6万元,因企业超过6万元,因此不免税。

以前还有纳税人问过我,假如说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季度内未超9万,但其中有1个月超3万,是否还能享受免税,如一季度3个月销售额分别为3万、4万、1万,第2个月的4万是不是要交税?这里补充一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明确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因此,刚刚说的那个问题,季度内3个月总的销售额不超过9万就是全部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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