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税务总局:小微企业可实行核定征收也可享税收(企业税务需要注意什么)

  
很多企业对税务总局:小微企业可实行核定征收也可享税收(企业税务需要注意什么)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税务总局:小微企业可实行核定征收也可享税收(企业税务需要注意什么),希望大家能对税务总局:小微企业可实行核定征收也可享税收(企业税务需要注意什么)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税务总局:小微企业可实行核定征收也可享税收(企业税务需要注意什么)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税务总局:小微企业可实行核定征收也可享税收(企业税务需要注意什么)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以及贯彻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做好政策衔接,税务总局近日制定了《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一、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分支机构管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由税务总局明确;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文明确并纳税申报务总局备案。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取消了“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备案审核”,为加强取消审批后的管理,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其中第二条对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分支机构名单管理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第三条相应废止。

除此之外,国税函〔2010〕184号第二条关于资产损失税务处理问题,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无需审批,改为备案,本条也一并废止。

二、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问题

为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惠及面,根据税务总局的规定,自2014年度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不论实行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一条规定,享受优惠的企业(含小型微利企业)不得采取核定征收。因此,必须进行相应修订,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既可实行核定征收,也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更多阅读资料请关注微信号: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