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应税所得率执行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问题:我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房地产行业,想问一下应税所得率的执行标准是什么?答:吉地税发[2008]31号文件规定:房地产行业在《办法》中没有规定新的应税所得率,在总局未明确具体标准以前,我省对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房地产企业暂按以下应税所得率执行:每平方米销售价格在2 500元及以下的,应税所得率为10%,2 500元以上至3 500元以内的,应税所得率为15%,3 500元以上的,应税所得率为20%.提示:自2008年1月1日起我省按此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