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企业出售股票取得的收入怎样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核定征收的企业出售股票取得的收入能扣除购进股票的成本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吗?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规定:“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明确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转变,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转变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明确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因此,核定征收的企业出售股票取得的收入应该全额计入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