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企业必须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