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公祭日,可是,一商标名称为“大开沙界”的商标引起网友的探讨。“大开沙界”的谐音是“大开杀戒”,通过再中国商标网进行查询,该商标名称是通过商标局审核的,因此使用是合法的,可是却“不符合规范”。目前,相关部门已经要求改商家将中文字样遮挡或者撤掉。
不得称赞汉字的“博大精深”,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下许多敏感字不能通过审核,例如:对文化、宗教以及民宗信仰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的词汇或者图片。在中国商标法上规定:假如商标的名称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则该商标不能通过使用。“大开沙界”其实在平时或者在国外使用毫无疑问没有问题,只不过汉字有特殊性,谐音在生活中都很常见,“大开沙界”谐音之“大开杀戒”,在南京大屠杀公祭日出现,已经对社会产生了“消极、负面影响”。
此时就会产生1个新问题:商标合法,但不一定“使用无界”
在不同地方商标的使用确实存在问题,就“大开沙界”此商标来分析,其实本身并不存在问题,只是由于客观因素导致商标出现了问题。
目前来看,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一定要注意两点事项:
第一、遵纪守法,“大开沙界”商标并没有罪;
第二、调整立法,商标应该怎样合法使用,是我们今后应该考虑的问题。
从立法和执法角度来看,应该尽快找到1个合适的平衡点,在不伤害商标拥有者,还能兼顾公众心理的情况下,去对商标的使用进行整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