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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初始评审及体系策划的内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ILO-OHS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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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初始评审及体系策划的内容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初始评审及体系策划的内容

 1.初始评审的内容

(1)获取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其适用性及须遵守的内容进行确认,并对遵守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

(2)对现有的或计划的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

(3)明确现有措施或计划采取的措施是否能够消除危害或控制风险。

(4)对所有现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规定、过程和程序等进行检查,并评价其对管理体系要求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5)分析以往企业安全事故情况以及员工健康监护数据等相关资料,包含人员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的统计、防护记录和趋势分析。

(6)对现行组织机构、资源配备和职责分工等进行评价。

2.体系策划的内容

(1)确立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2)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目标以及管理方案。

(3)结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职能分配和机构职责分工。

(4)明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结构和各层次文件清单。

(5)为建立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准备必要的资源。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ILO-OHS2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ILO-OHS2001

术语表

本导则中术语含义如下:

主动监测:检查危害和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与所明确的标准的符合性。

审核:1个系统的、独立的和文件化的过程,以获取证据并客观评价以明确所定目标的实现程度。该过程并不一定指独立的外部审核(由来自组织外部的1个或多个审核员进行的审核)。

主管机构:负责制订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政策和框架并提供给相关指导职能的政府部门或其他团体。

专业人员:接受过相应的培训,并具有足够的知识、经验和技能,能够完成某一特定工作的人员。

持续改进:不断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以全面改进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循环过程。

承包方:在雇主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雇主提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雇主:任何雇佣1个或多个员工的自然人或法人。

危害:能对人体的健康造成伤害或损害的潜在因素。

危害评估:对各类危害的系统评价。

事件:与工作有关或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害的不安全事情。

组织: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机构、学会、协会或其中一部分,不论其是联营的、还是独营的,公有的或是私有的。对于有1个以上运营单位的组织,其中的1个运营单位也可称为组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为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络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被动监测:对因危害和风险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的不足而引起的伤害、不健康、疾病和事件等进行检查、识别的过程。

风险: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对人的健康造成损伤或损害的严重度的结合。

风险评价:评价作业场所的危害对人体的安全与健康造成的危险程度的过程。

安全健康委员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惯例,组织所建立的由员工安全健康代表和雇主代表组成的委员会。

作业环保监测:指识别和评价影响员工身体健康的作业环境因素的通用术语。包含对组织的作业场所中的卫生设施、职业卫生条件、有害因素、集体及个体防护用品、员工暴露于有害物质的水平以及控制措施等内容的评价。从保护员工健康的观点来看,作业环保监测应集中于但不仅仅局限于人机工效、事故和疾病预防、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作业组织及作业场所心理因素等方面。

员工:定期或临时为雇主工作的人员。

员工健康监测:为检测和识别异常情况而对员工健康进行评价的通用术语。监测结果应用于保护和增进员工个人、集体以及受作业环境影响的人员的健康,健康评价程序包含但不仅局限于对员工进行体检、生物学监控、辐射检查、问卷调查及健康记录评估等内容。

员工以及代表:导则中多次提及员工以及代表,目的在于假如有员工代表的话,他们可作为员工参与的一种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应包含所有员工及所有员工代表的参与。

员工代表:根据1971年135号《工人代表公约》,经国家法律和惯例认可的任何人,假如他们是:

(a)工会代表,即由工会或其成员指定的或推选的代表;或

(b)选举代表,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集体协议的相关条款,由员工自由选举出的代表,其职责不包含被认为是工会专有特权的活动。

员工的安全及健康代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惯例选举或指定的在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问题上代表员工利益的人。

工伤、不健康与疾病:作业时因暴露于化学的、生物的、物理的环境下,或因作业组织和心理等因素的作用而对健康产生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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