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引言
现在,各种类型的组织都越来越重视通过依据环境方针和目标控制其活动、产品或服务对环境的影响,以实现并证实良好的环境表现(行为)。这是由于有关的立法更趋严格,促进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和其他措施都在陆续出台,相关方对环境问题包含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也在普遍增长。
许多组织已经推行了环境“评审”或“审核”,以评定自身的环境表现(行为)。但仅靠这种“评审”和“审核”本身,可能还不足认为1个组织提供保证,使之确信自己的环境表现(行为)不仅现在满足,并将持续满足法律与方针要求。要使评审或审核行之有效,须在1个结构化的管理体系内予以实施,并将其纳入全部管理活动的整体。
国际环境管理标准旨在为组织规定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它们可与其他管理要求相结合,协助组织实现环境目标与经济目标。如同其他国际标准一样,这些标准不是用于制造非关税贸易壁垒,也不增加或改变1个组织的法律责任。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该体系拟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其运行模式如图1所示。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各个层次与职能,特别是最高管理者的承诺。这样1个体系可供组织据以建立一套程序,用于设立环境方针和目标,实现对它们的符合,并向外界进行展示这种符合性;同时这一体系还可用于评定程序的有效性。本标准的总目的是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预防,协调它们与社会需求和经济需求的关系。应当指出的是,其中许多要求是能够同时或重复涉及的。
本规范提出了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申请注册和(或)自我声明的要求,它和用于为组织实施或改进环境管理体系提供通常性协助的非认证性指南有重要差别。环境管理包容了全方位的内涵,其中有些还具有战略性与竞争性含义。1个组织能够通过展示对本标准的成功实施,使相关方确信它已建立了妥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关于环境管理支持技术指南见其他标准。
本标准仅包含那些用于认证、申请注册和(或)自我声明目的,能够进行客观审核的要求。必须得到对环境管理体系中诸多问题更加全面指导的组织,可参阅GB/T24004—1996(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应当说明的是,本标准除了要求在方针中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进行持续改进作出承诺外,未提出对环境表现(行为)的绝对要求,因而两个从事类似活动但具有不同环境表现(行为)的组织,可能都是遵守本标准要求的。
系统地采用和实施一系列环境管理手段,有助于得到对所有相关方都是最优化的结果。然而,采用本标准本身,并不能保证取得最优化环境结果。为了实现环境目标,环境管理体系应能促进组织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根据必须考虑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同时充分考虑到采用该技术的成本效益。
本标准不拟涉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面的因素,因而不包含与之有关的要求,但它并不刻意限制1个组织将这方面要素纳入整个管理体系,尽管它的认证/申请注册过程仅适用于环境管理体系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与GB/T19000系列质量体系标准遵循共同的管理体系原则,组织可选取1个与GB/T19000系列相符的现行管理体系,作为其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但应当看到,管理体系各要素的应用会因不同目的和不同相关方而异。质量管理体系针对的是顾客必须,而环境管理体系则针对众多相关方和社会对环境保护的不断发展的必须。
本标准中规定的管理体系要求,不必独立于现行的管理体系要素。在一些情况下,可对现行管理体系要素加以修改,使之适合本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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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内审程序
环境管理体系内审程序
1、目的
定期进行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以验证环境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策划的安排并是否有效,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和预防不合格,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和不断地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控制(简称内审)。
3、职责
3.1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内部体系年度审核计划,报环境管理者代表批准。
3.2环境管理者代表明确审核组成员,任命审核组长。
3.3审核组长负责制定审核计划,提交审核报告,内审员负责配合组长实施内审,并对不符合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综合办公室是内审的实施部门。
3.4环境管理者代表对审核报告评审,并将审核报告下发到相关部门,同时向最高管理者代表汇报,提交管理评审。
3.5各部门负责对内审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
4、工作程序
4.1每一年1月初,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审核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通常情况下每一年一次对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所涉及的各部门各要素覆盖一次审核。如有下列情况,可临时增加频次。
a、发生严重的环境问题或相关方有严重抱怨。
b、组织的领导层、环境方针、目标、指标、重大环境因素、生产工艺等有较大改变。
c、即将进行第二、三方审核。
4.3审核的准备
4.3.1组建审核组。
a.审核组长:由综合办公室成员担任。
b.审核组成员: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内审资格证书且被公司总经理任命的内审员组成。
4.3.2审核组的职责
a.审核组长
(1)代表审核小组对审核实施管理并负有最终责任。制定《EMS内部审核计划》。
(2)明确审核范围。
(3)明确审核结果。
(4)向环境管理者代表汇报。
b.审核组成员
(1)根据审核准则进行审核。
(2)审核应客观公正,并与被审核区域无直接责任。
(3)记录审核中的不符合项,并向审核组长汇报。
c.被审核部门
(1)将审核的有关事项及时传达给部门的有关人员。
(2)提供审核所需的资料及作现场说明,积极配合审核组审核。
(3)对审核出的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
(4)实施纠正措施并确认效果后,向审核组长报告。
4.3.3编制审核计划
由审核组长根据年度审核计划编制《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计划》,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审核计划于审核前七天由ISO14001审核组发至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审核通知后,如对审核计划有异议,可在两天内通知审核组,协商调整。审核计划的主要内容包含:审核的目的、依据、范围、日期、受审核的部门、时间安排、审核员分工等。
a 受审核的范围:覆盖全公司所有部门和分厂所涉及活动、产品和服务,ISO14001标准17个要素;
b 审核的目的:
1)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对环境管理工作的预定安排和ISO14001标准的要求;
2)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
3)向管理者报送审核结果。
c 审核的准则:
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2)适用于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3)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4.3.4审核组预备会议
审核员分工、编制检查表、准备不符合报告表式等。
4.4审核实施
按《审核实施计划》审核
4.4.1召开首次会议
审核组长负责主持会议,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审核员及受审核部门领导和陪同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主要是:明确审核目的、范围、介绍审核员分工、确认审核计划,介绍审核方法和程序、澄清审核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等。
4.4.2现场审核
审核员按分工到受审核部门进行现场审核,收集客观证据,填制《审核检查表》,明确不符合项,内审员依据《EMS内审检查表》通过面谈、文件审阅和对现场活动与情况的观察,收集证据,对偏离EMS审核准则的表现作出记录,以便判定。
a.通过与部门负责人、主管及操作工的面谈、了解EMS在该部门的贯彻情况。
b.通过查阅程序文件、EMS相关文件、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
4.4.3审核组内部交流
现场观察结束后,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评议,审核组长负责主持,全体审核员参加。
交流主要内容是:总结审核工作,研究所有的不合格项以及分布,其不符合项事实应得到受审部门的认可;并开具不符合报告。报环境管理者代表复审。评价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初步拟制审核报告等。
4.4.4召开末次会议
审核组长负责主持会议。公司级领导、管理者代表、受审核部门领导人及陪同人员、审核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审核组长介绍审核总体情况;宣布不合格报告;提出纠正措施;审核的审核结论;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讲话。
4.4.5编制审核报告
《审核报告》由审核组长或其授权的审核员编写。《审核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a 审核目的和范围;
b 审核日期;
c 审核的准则;
d 审核组成员;
e 审核发现;
f 不符合报告;
g 审核结论,包含对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符合性和有效性的评价;
审核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批准后分发给受审核部门,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4.6纠正措施的跟踪
4.6.1受审核部门根据不符合报告的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和实施计划,并按“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6.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不符合项的整改,组织人员在1周内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向审核组长提出复查要求。
审核组长接到部门复查要求后,3天内安排内审员验证,验证结果向审核组长汇报。
4.7审核员认为责任部门纠正措施的实施为无效时,由责任部门修改纠正措施计划按4.6.1执行。因责任部门人员失职致使纠正措施不得力时,由审核员报管理者代表处理。
4.8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使用的全部记录由审核组长移交综合办公室按《环境记录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4.9内审的记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整理和保存。
5、相关文件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环境记录管理程序》
6、记录
6.1《年度内审实施计划》
6.2《内审实施计划》
6.3《内审检查表》
6.4《不符合项汇总分析表》
6.5《内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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