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根据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我国正在实施和推行以下八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三同时制度;3、征收排污费制度;4、限期治理制度;5、排污申请登记制度;6、环境许可证资质制度;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8、环境目标责任制度。 介绍和企业紧密相关的前三项制度: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该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能够影响环境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报环境主管当局批准后才能进行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大小,环境影响评价可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三种形式。 2、三同时制度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即为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章,批准后纳入建设计划,投入施工。项目正式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报告”,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3、征收排污费制度 根据“污染者负责治理”(即: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排污者征收一定费用的制度,称为 排污费制度。其中,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种类及数量缴纳排污费;超标部分加倍缴纳。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的按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环境噪声污染按照超标噪声声级缴纳排污费。根据新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征收排污费的对象为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按规定申请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