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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和变更,专利转让和专利申请的区别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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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和变更,专利转让和专利申请的区别有什么

专利转让和变更

专利转让和变更

一、专利变更的含义与范围

专利变更,也称为著录项目变更。著录项目具体包含:申请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分类号、优先权事项(包含在先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和原受理机构的名称)、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包含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申请注册的国家或地区、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包含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地址、邮政编码、专利代理人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络电话)、联络人事项(包含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络电话)以及代表人等。涉及到著作项目的人事变更的,例如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联络人事项、代表人等,应当由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其他著录项目发生转变的,能够由专利局根据情况依职权进行变更。假如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转让或者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应当以著录项目变更的形式向专利局登记。

二、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变更

涉及到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变更的,也可称为专利转让,必须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资料,并且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其中,著录项目变更证明资料是指: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假如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假如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明确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假如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予的证明资料。

(3)、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组、分立、撤销、破产或改制而引起的著录项目变更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死亡而发生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签发的当事人是惟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包含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共同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三、境外居民或法人的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变更

涉及境外居民或法人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转让方、受让方均属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须向专利局提交双方签章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转让方属于中国大陆的法人或个人,受让方属于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须出具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同意转让的批件,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章订立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复印件;

(3)转让方属于境外居民或法人,受让方属于中国大陆法人或个人的,必须向专利局出具双方签章的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

(4)上述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必须由转让方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上述(1)-(3)中的境外居民或法人是指在中国大陆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港、澳地区及台湾的居民或法人;在中国大陆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可按中国居民或法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的规定办理。

专利转让和专利申请的区别有什么

专利权是国家为了保护某项事物或者科技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所设立的,而专利是指被人研发或者创造出来的某项事物或者技术。在当今社会,专利越来越受人重视,1个好的专利会带来非常大的经济价值。专利能够通过专利转让和专利申请获得,而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一、专利转让和专利申请的流程不同

专利转让的流程:

(1)找到合适的转让途径;

(2)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进行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

(3)填写专利转让相关文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形式进行填写,方面审核用以缩短知识产权局审核时间;

(4)将填写好的专利转让必须文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递交给国家专利局;

当专利局审查后,会对审查结果做出通知。假如审核通过的话,专利局通常会在2到6个月内颁发专利转让合格通知书。并且能够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库中查询到相关的变更结果。

专利申请的流程:

(1)发明专利申请审批流程:

专利申请 — 受理 — 初审 — 公布 — 实质审查请求 — 实质审查 — 授权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批流程:

专利申请 — 受理 — 初审 — 公告 — 授权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批流程:

专利申请 — 受理 — 初步审查 — 公告 — 授权

相对于专利申请事务所流程,专利转让手续流程相对简单,且涉及到的环节少。专利转让获得证书时间,无论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都能够在40-60天内完成,且没有驳回的风险,也就是说,这种专利转让方式,是一定能获得专利证书的。

二、专利转让和专利申请的获得时间、因素不同

新申请的专利时间长,而授权未交费获得时间短,下证书更短。假如必须在3个月内获得证书,那么专利转让无疑是最好的方式。

专利证书是否必须原始获得的因素

在一些自主招生、职称评定或者企业项目等场合,必须原始获得的专利权才能被认可,也就是说,必须通过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证书才能被认可。

证书信息体现的因素

有些机构或者个人,必须要求证书上自己的名字,也就是发明人或者权利人均体现在证书上,那么,这种专利要么选择新申请专利的方式,要么选择在授权未交费阶段进行转让,证书下来后,就是变更后的权利人信息。

通常而言,专利申请不受领域限制,能够更好地符合自身项目或者专业要求,但存在专利申请时间长、授权有风险的不足;而专利转让能够避免这两个问题,但有情况下无法找到完全符合自己领域要求的专利。因此,应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选择何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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